南方网讯 三年前,英德市望埠镇果农在市农业局和镇政府的号召下,发展种植了200多公顷龙眼。然而,在本应“全面挂果”的第四个年头,却有近半的龙眼连正常生长都成问题。日前,以徐新来为代表的果农向南方日报南方热线反映,称该市农业局和镇政府在引进“古山二号”龙眼果苗时把关不严,导致种下的龙眼有近半因“嫁接不亲和”而出现“黄化”,果农由此蒙受了重大损失,但有关部门却认为这是龙眼嫁接的普遍现象,非人为因素,也不是病,因而“双方都没有错”,希望果农理解以求了事。记者近日赶赴当地展开调查。
满腔热情签订合同 保证果苗优良纯正
在英德市水果办,记者看到了一份关于望埠镇100公顷优质龙眼基地的简介。据简介,这遍优质龙眼基地位于望埠镇黄田、寿塘和江边咀三村交界处,由市农业局与望埠镇政府联合有偿扶持创办。基地采用松散型“基地+农户”的形式经营,即由望埠镇政府做好规划,有关村委会连片收回山坡地使用权,通过标包方式,发包给当地农民种植,果树产权归承包者。该基地于1998年11月铺设果场道路网,1999年2月至3月全部发包给68户果农,计划第三年试挂果,第四年全面挂果,计划用三至五年时间将基地扩大到近700公顷。
徐新来是该龙眼基地的最大承包户之一。1999年3月16日,徐新来与望埠镇政府水果办签订《土地租赁合同》,承包了黄田大岭的12公顷土地,承包期为50年。承包期第一年至第三年免交土地租金,从第四年起到合同期满,土地租金分为每1/15公顷20元、40元和150元三个等次。
该合同还约定,为保证水果种苗的优良纯正,不带病毒、害虫,因此,果苗必须由镇政府统一安排到市水果办购入,承包者不得私自购入。
由此,徐新来又与英德市农业局和望埠镇政府签订了关于龙眼种苗的《有偿扶持农户种果合同书》。由于1999年12月23日出现严重霜冻,当年种下的果苗被全部冻死,徐于次年又再补种,并于2000年4月20日与市农业局和望埠镇政府补签了合同。
该合同约定,英德市农业局和望埠镇政府负责有偿为徐新来打果穴和供给“古山二号”龙眼5140株。为此,徐新来需从第五年起,连续五年按每株龙眼种苗缴纳1.5公斤龙眼的折款(按当时市价)。
徐新来说,承包关系确立后,他对果园倾注了满腔热情,按标准将果园管理得井井有条。英德市水果办的工作人员说起其果园来也是赞叹不已,而龙眼基地也迎来一批批慕名前来的参观者。
果树“黄化”不期而至 嫁接不亲和是祸因
徐新来还说,他在一次车祸过后,拖着未愈的伤腿来到果园仍是满心欢喜,一心想捧出个金娃娃来。但是,果园的现状却让徐新来深感怄气。
一个令徐新来难以接受的事实是,经过2000年和2001年的辛勤耕耘,龙眼果树却出现了“黄化”。去年1月31日,经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果树专家许建楷和叶自行现场调查,确认在徐新来管理的5140株“古山二号”龙眼树中,已有1349株出现较严重的“黄化”,占26. 2%,部分果树症状虽较轻,但也将影响收成。而到了同年的7月9日,经英德市水果办和望埠镇水果办再次确认,因“黄化”作死苗处理的龙眼树已达到1713株,长势受影响的达834株。
果树“黄化”现象不期而至,对果园效益影响至深。据了解,“黄化”树的主要症状表现为,初期植株生长缓慢,叶片褪绿,呈哑色,无光泽;中后期植株停止生长,叶色严重“黄化”,早开花,不结果,失去了生产价值。
为了说明问题的严重,徐新来带记者在其12公顷的果园里走了一圈。在他指引下,记者看到“黄化”严重的树比同年种下生长正常的果树矮了半截;而在“黄化”树的树干上,嫁接口以上部分明显比以下部分粗。记者还看到,在本应“全面挂果”的第四个年头,“黄化”树即便“来花”,也是少得可怜。
经调查,华南农业大学的专家对“黄化”现象给出了意见:不是苗木带病所致,也不是伤根、烂根所引起,而是砧木与接穗的组织结构差异所造成的嫁接不亲和现象。徐新来说,当地发展龙眼基地,引进的是同一批龙眼种苗,因嫁接不亲和导致果树的“黄化”现象在其它果园里普遍存在。
记者又前往其它果园,发现果树“黄化”现象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在黄田果区内,黄田村委会主任张廷芳也承包了1.3公顷果园,家人虽然精心管护,清除所有杂草,并套种了花生,但也未能避免果树“黄化”。
全面挂果遥遥无期 损失惨重已成定局
在黄田和崦山两果区受访的近十户果农中,只有一户表示所种的龙眼树在去年有零星挂果。而从今年果树来花的情况看,“全面挂果”遥遥无期。华南农业大学的专家指出,目前表现正常的树,以后也会陆续出现嫁接不亲和的“黄化”现象,省农科院果树所的一位专家谈到他个人意见时指出,嫁接不亲和的果树只能挖掉重新补种。可以说,这些果农蒙受重大损失已成定局。而按合同明年必须缴付的土地租金和果苗款,已成为果农面前的一大难题。
据望埠镇水果办负责人介绍,万亩水果基地内实际种植的龙眼有200多公顷,分布在黄田、崦山、寿塘和江边咀等果区。由于没有对其他果农的“黄化”果树进行清点,按徐新来的果园情况推算,目前有近一半的龙眼树有问题。
面对当地果树出现的问题,英德市农业局和望埠镇政府在去年3月13日给果农的答复中,却以“嫁接不亲和”是龙眼嫁接种植上的普遍现象,非人为因素,也不是病,“目前最尖端的农业技术也无法克服”为由,认定双方都没有错。并称政府部门的损失也颇为严重,从规划算起,每株果苗的开支已超过30元。
在此基础上,市农业局和望埠镇提出了处理意见:对于确认有嫁接不亲和现象,但生势还比较好的果树,都要按华南农业大学专家的意见利用“环剥堆土”法处理,尽最大努力利用好原果苗;同时以减收70%分成处理;而对于生势已很弱,已无经济利用价值的,作死苗处理,全免分成,由果农自行改种。
对于政府部门的答复,徐新来等果农认为是“推卸责任”,对果农这几年来的投入和今后不得不追加的投入“轻描淡写”。果农们认为,是政府部门引进果苗时把关不严,导致果农蒙受重大损失。
目前,以徐新来为代表的果农并没有接受两部门的处理意见。而英德市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表示该事件还需要进一步协商处理。
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谈到,虽然目前对龙眼果苗嫁接不亲和没有明确的控制标准,但如果同一批次的果苗有近一半出现问题,这就失去了生产的意义。由此给农户带来的损失,果苗生产单位有责任,而引进方至少要负连带责任。
编后:警惕另一种伤农
在农村,我们时常会听闻一些单位、个人抓住农民渴求科技的心理,公然下乡推广“伪科技”,赚黑心钱,严重坑农伤农的事件。这些“伪科技”现象,伤透了农民的心。望埠镇的龙眼事件性质虽然与此不同,但结果一样令农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。
在农村,类似事件还有许多,虽然政府部门当初都出于“科技兴农”的好意,但由于工作不扎实,最终酿就了伤农的苦酒,也砸了科技推广的“牌子”。
有专家认为,在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出现诸如此类的伤农事件,暴露了农村工作中的深层问题,表明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制,还不适应农业发展需要,农民利益缺乏有效保护机制。在望埠镇龙眼事件中,市农业局和镇政府与果农虽签了合同,并约定必须由镇政府统一到市水果办购入果苗,以保种苗“优良纯正,不带病毒”,但合同里没有就种苗问题对政府进行约束,导致在果树出现“黄化”,果农利益受损时,农民追讨无门。
推广农业科技不是作表面文章,而要给农民真正带来实惠。因此,政府部门应以负责的态度,严格把关,避免伤农事件的发生。 |